1.理论教学工作 (1)人才培养方案:通知教研室,收集人才培养方案给系教授委员会商讨确定; (2)教学任务:通知教研室,及时汇总资料并上报教务处; (3)课程:完成学院理论课程和实践课程的安排; (4)教材:通知教研室,提醒教研室及时完成教材征订任务,并检查教材征订情况; (5)教学资料:收集授课计划、教学大纲等资料; (6)考试:通知期末考试、补考、重修重考,配合教务处收集资料,提醒学院教师按时完成阅卷并提交成绩; (7)常规教学检查:协助分管教学副主任完成常规教学检查工作; (8)课程安排调整:根据任课老师合理需求,与教务处课程管理岗沟通,在教务系统进行相关调整; (9)完成学院的安全检查工作。 2.实训教学工作 (1)汇总每一周的实训安排、录入系统,并上报质控办; (2)协助质控办和分管教学副主任对实训环节进行检查。 3.公选课相关工作 4.重修重考工作 完成重修重考任务签订、命题安排、录入成绩安排、上课时间地点等工作,收集重修重考授课计划、重修日志等资料,协助分管教学副主任检查重修重考的相关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