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大学校内集中采购项目操作指南
一、采购立项
1.第一步:打开学校官网,在页面右侧选择“网上办事大厅”,如下图:
2.第二步:进入“网上办事大厅”,选择“统一身份认证登录”,如下图:
3.第三步:在外网应用处选择“采资平台”,如下图:
4.第四步:点击进入采资平台,选择“我的采购项目”,如下图:
5.第五步:点击“我的采购项目”,选择“发起采购申请”,如下图:
6.第六步:根据项目内容,选择采购类别(货物/工程/服务)、采购组织形式(学校集中采购)、选择第三级(公开招标/竞争性磋商/竞争性谈判)后点击下一步,如下图:
如需选择市场询价、单一来源、邀请招标、业务委托、紧急采购等非公开采购方式或者采购项目预算≥30万元,应经部门党政联席会或党总支委员会集体审议通过,提请校长办公会或者党委常委会审议,形成会议纪要后方可发起采购申请。单一来源、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还需资产采购与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。
7.第七步:根据采购需求填写项目信息,并根据需求上传附件资料,加“*”的为必填项,进入下一步,如下图:
8.第八步:点击新增填写采购明细,包括采购的产品名称、预算单价、数量等,如采购项目包括多项不同产品,请点击保存后重复新增其他产品。填写完成后,进入下一步,如下图:
9.第九步:添加经费,并填写经费信息,点击保存,进入下一步,如下图:
如暂无经费指标,可选择“9999尚未明确预算科目”,选择该指标须计财务负责人,分管计财校领导审批。
10.第十步:核对采购信息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提交申请”,进入项目审核阶段,相关领导审核完成后,立项成功。
二、采购实施
1.编写采购文件初稿:根据采购方式在资产处网站下载相应采购文件模板,并进行完善填写项目内容、服务要求、技术要求、评审办法、采购合同等相应内容。下载地址为:资产处网——办事指南——采购工作。
2.修改、完善采购文件:采购项目预算20万以下的经资产处审查后提出修改意见,需求部门根据意见修改并完善采购文件。采购项目预算20万及以上的由资产处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审查论证,并提出审查意见,需求部门根据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并完善采购文件,并将签章的《采购文件审查意见及修改建议表》的提交资产处备案。
3.采购文件审批:将修改完善的采购文件发送至资产处的采购经办人,采购文件上传采资平台经相关领导审核。
4.发布采购公告:资产处根据采购文件内容发布采购公告,公告时间(即供应商报名时间)不少于五个工作日。
5.组建项目评审小组:资产处、监审处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组织评审小组。
6.组织项目评审:评审小组按采购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报告,监审处对全过程进行监督。
7.评审结果公示: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。
三、领取成交通知书
按照资产处的通知,及时到资产处(行政楼408)领取成交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副本,根据成交通知书和响应文件内容,及时与成交供应商联系,协商合同签订事宜。
四、签订采购合同
签订合同前,须确认成交供应商已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。按照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约定事项与成交供应商拟订釆购合同,按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履行审批手续,完成合同签订。
五、项目验收建账
1.初步验收。按照合同约定和学校相关办法,加强履约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,组建项目验收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,人数不少于三人,并对履约完成情况进行初验,初验合格后向学校归口管理部门提出正式验收申请。
2.正式验收。验收组织部门应严格按照学校相关办法组织验收,根据验收方案和合同约定对供应商的履约情况逐项进行验收,形成书面验收报告。
3.涉及资产的货物或工程类采购项目,需要在采资平台进行资产建账或耗材入库,具体操作参照国有资产管理资产验收建账操作指南。
六、资金支付
需求部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项,涉及资产的采购项目支付由采资平台自动发送数据至财务系统,自动创建报销单。
七、履约保证金退还
合同履约结束后,需求部门按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。